宜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流程及新政策规定

 2025-03-11 12:54:02  阅读 545  评论 0

摘要:宜昌不少职工准妈妈们,都很关心生育津贴的问题。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要如何办理?具体能领多少钱呢?看完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累计满12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按时足额缴费状态,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

宜昌不少职工准妈妈们,都很关心生育津贴的问题。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要如何办理?具体能领多少钱呢?看完这篇文章你就知道了!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累计满12个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按时足额缴费状态,从参保缴费次月1日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这个就是条件。具体宜昌生育津贴的相关详细政策如下

【怎么算】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两个月后一年内可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按照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宜昌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和流程及新政策规定

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1、女职工顺产的,享受128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难产(剖宫产)的,享受143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及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及生育津贴;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以上流(引)产的,享受98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男职工因配偶无工作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而发生计划内生育的,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怎么领】

办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所需资料(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以内有效):

新生儿出生两个月后一年以内女职工向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在宜昌开户的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办理流程:

【领取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在宜昌市城区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在职,并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

注意事项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2、结婚证合法有效;

3、请职工生育两个月后一年内及时办理生育(计划生育)津贴待遇。

办理地点

宜昌市人社服务大楼(环城北路40号)二楼西大厅5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每月11号至25号(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717-673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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