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及缴费标准有哪些

 2025-03-12 23:51:01  阅读 987  评论 0

摘要:1、生育保险待遇与保障范围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引产、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1)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且符合国家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1、生育保险待遇与保障范围

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引产、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及缴费标准有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

1)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且符合国家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而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所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分别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1)围产保健200元

2)妊娠不满12周门诊人工流产(含孕期检查、检验费)260元/例;

3)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住院人工流产、引产(含检验费)800元/例;

4)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1200元/例

5)正常分娩1800元

6)异常分娩2000元

7)剖宫产3200元

注:以上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使用无痛技术增加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低于上述规定限额的,据实结算。

2)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未按时足额缴费

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后未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欠费期间职工住院分娩、引产、流产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a.欠费3个月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生育保险费后,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b.未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生育费用设置医疗等待期,其自参保缴费或重新参保缴费次日起连续缴费6个月(含6个月)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缴费年度

七月一日至次年六月三十日。

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人工商户以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生育保险待遇及缴费标准有哪些】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1576915.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9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