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稽核确认,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职工。
1.用人单位补缴申请;
2.《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原始依据、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市社保局5号窗口,安居区社保局社保股,船山区社保局保险股,射洪县社保局3、4号窗口,大英县社保局养老保险股,蓬溪县社保局养老保险股),对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2)不能现场提供工资收入凭证原件资料的,由稽核科(股)(市社保局2号窗口,安居区社保局稽核股)进行实地稽核确定属实后,再行办理。
资料审核及寄送《联系函》: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办结:自收到对到对方社保机构《信息表》及转入基金到账后,15工作日内办结并通知参保人员本人或参保单位。
费用:免费
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遂州中路615号
工作时间:船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遂宁市社保补缴怎么计算多少钱,遂宁市社保怎么补办补交】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