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龙岩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的《福建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金统一调整至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届时我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大幅度提高。
市本级、新罗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72元提高至1764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470元提高至1764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568元提高至1764元。
永定区、漳平市、上杭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67元提高至162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57.5元提高至162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448元提高至1629元。
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62元提高至1494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245元提高至1494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28元提高至1494元。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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