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2025-03-13 19:39:01  阅读 525  评论 0

摘要:株洲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株洲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1、株洲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株洲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株洲市失业保险金发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失业人员需在开户缴存的城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出具的申请失业保险金证明;具有连续在岗时间不少于一年且在失业时距上次参保日期不得超过五年;已经进行过失业登记,并按时报到和接受劳动力市场服务等。

株洲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2、株洲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其中,市本级及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445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月标准提高了85元。渌口区、醴陵市、攸县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309元/月调整为1386元/月,月标准提高了77元;茶陵县、炎陵县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1173元/月调整为1242元/月,月标准提高了69元。

3、株洲失业金领取的期限为多久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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