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那么2019年江西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江西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是哪几个月?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江西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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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截至本文发稿之前2019年江西高温补贴最新标准官方暂未公布,不过与2018年应该大体类似,以下是2018年江西高温补贴标准的信息,可先参考!

日前,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今年起,我省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高温津贴标准按月发放的,由每人每月的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由每人每月的160元调整为不低于200元,发放时间为6、7、8、9共4个月,这是我省自2012年开始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后第一次上调标准。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李金华:“这6年当中,我们物价上涨以及职工工资的增长,这个情况以后,我们原来的标准就有点显得偏低了,把这个标准做适当提高,这样好满足现在企业用工的需求,能够让高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留下来工作,不至于流失。”
按照规定,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高于或等于33摄氏度的劳动者,都应该发放高温津贴。比如有些企业,虽然平常是室内办公,但高温天气偶尔也会安排员工到室外办公。对于这类劳动者,该如何发放高温津贴呢?今年我省的高温津贴计发方式就新增了一个按日发放的渠道,不过这个前提是企业有高温考核制度。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李金华:“选择按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来发放的话,他这个标准是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其中非全日制(用工高温)作业的话,是每人每小时不低于3元。”
高温津贴到底是按月发放还是按照劳动者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来发,这个可以由用人单位内部民主决定。但是,不管是什么方式,高温津贴作为工资性收入,对于有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企业,这笔津贴必须发放到位,没得到高温津贴的高温作业劳动者,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维权。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 李金华:“第一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是打我们12333投诉举报,第二个途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可以依法维护他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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