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专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监所管理、教育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5个专业从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报考。

二、在停考过渡期内(2023年至2025年),继续安排以上5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一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毕业审核的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
三、从2026年开始停止安排以上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未获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广大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5个停考专业一览表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河北省关于停考自考5个专业的通知】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