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
1、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全部单科合格证书交当地自考办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发给《毕业生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由考生本人填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报所在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和省考委审核。

3、审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毕业生的有关档案材料,由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送毕业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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