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 非因本人就业意愿中断就业;

【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盐城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50元。
因此盐城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就是每人每月1125元。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满1年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当次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上次失业期间应领而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的月数合并计算,最长仍不超过24个月。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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