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律专业专科生可以自考法律学本科吗

 2025-03-21 22:48:01  阅读 623  评论 0

摘要:可以,主考院校有南京大学等,法律学本科加上论文共15门课。只不过非法律专业专科生自考法律学本科加考政策。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加考一、加考五门属于自考法律专科内容。分别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二、上述五门课程都属于地区统一考试科目。每年一

可以,主考院校有南京大学等,法律学本科加上论文共15门课。只不过非法律专业专科生自考法律学本科加考政策。

自考法律本科专业加考

一、加考五门属于自考法律专科内容。分别为: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二、上述五门课程都属于地区统一考试科目。每年一月份、四月份、七月份、十月份都会有所安排符合

非法律专业专科生可以自考法律学本科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地区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各自治区所辖县,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地区司法考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地区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地区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地区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地区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地区司法考试的。

已经通过地区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地区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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