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如何监督?
1: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单独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院主动接爱省招生办、教育厅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的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学院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的违规情况上报省招生办,并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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