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5-03-26 04:42:01  阅读 534  评论 0

摘要: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历: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校名称为“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校区地址(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学院监察部门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学院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 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院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招生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3.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4.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院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5.在内蒙古自治区,我院普通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

2.体检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 费

(元/年)

备注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6800

学前教育 21600 学制两年
学前教育 19200 学制三年
学前教育(书法艺术方向) 16800

卫生信息管理 18800

护理 19800

护理(康养师方向) 19800

戏剧影视表演 29800 艺术类:表(导)演类
影视制片管理 19800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29800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技术 19800

软件技术 190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9000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19000

空中乘务 19800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198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19000

电子商务(数字化新居住运营) 15800

艺术设计(数字化整装家居) 19800 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
人力资源管理 10800

住宿标准

住宿费

水电代管费 住宿费用合计
六人间 3300元/人.年 1500元/人/年 4800元
四人间 5060元/人.年 自 购 5060元

第十四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顶岗实践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网址:www.hju.net.cn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24年统招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2024年4月8日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1761354.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66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