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

 2025-03-28 21:06:01  阅读 397  评论 0

摘要: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1、湘潭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湘潭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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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湘潭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

湘潭市人社部门再次释放政策红利,自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本级及岳塘区、雨湖区辖区内1737元/月,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辖区内1566元/月。

日前,湘潭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湘潭市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人员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因此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也随之同步调整。据测算,此次调整后市本级及岳塘区、雨湖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可多领207元;其他县(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每月可多领180元,总体增幅约13%。此外,失业补助金及其他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计算基数的各项待遇将一并调整。按原标准发放的2022年4月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新标准进行补差。

3、湘潭失业金领取的期限为多久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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