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调整自考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

 2025-03-28 22:33:01  阅读 438  评论 0

摘要:自考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考试,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下面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专业主考院校: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规范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山东省

自考考试是国家承认的学历考试,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下面

自学考试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

各市及胜利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专业主考院校: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规范自学考试专业设置,根据山东省实际情况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调整自考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

一、为保证专业调整工作的平稳过渡,本次专业调整仅限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调整,专业计划和主考院校均不做调整。

二、自2018年12月1日起,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不再接收新考生报考,新、老考生均须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报考手续,按照原专业计划选择报考课程。报考合并专业的新考生可自行选择合并前的专业计划报考。待全国自考专业规范公布后,再进行相关专业计划的调整和课程对顶。

三、2019年1月1日以后申请毕业的考生,全省统一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办理毕业证书。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专业调整过渡期间,如考生个人申请,也可以按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申请办理毕业证。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原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毕业证书。

四、为实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与国家继续教育专业目录协调统一,有利于考生今后的升学就业,建议考生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向县(市、区)考试机构、助学院校、考生广泛宣传,加强业务沟通、协调,妥善安排此次专业调整事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本次专业调整的顺利实施。

山东自考免考材料须知

1、原毕业学校或自学考试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4、学籍卡应含有每学期所学的课程、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学籍卡上如有更改记录,应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更正之处加盖公章(红印),并由经办人签名。

5、自学考试毕业生只需提供本人《毕业生登记表》中成绩栏部分的复印件一份即可。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山东调整自考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180082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468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