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简编中的专业考试计划表为新旧专业考试计划的对照表。
2、按照原计划考试通过但已被调整的课程,可根据新旧计划对照表中的课程对应关系进行替代。无替代课程的(除另有说明外),原课程记入毕业档案,不再替代新计划中的其他课程。
3、除原公共政治课外,其他替代课程仅限于本专业原计划中已经通过的课程。

一、统招生可免考已合格的同名课程
各类高校学生报考自学考试,可适当免考学分相同、课程名称相同的自考科目。各类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及自考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三、报考高一学历层次专业的免考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四、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等。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江苏自考课程替代政策是怎样的】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