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自考办在哪里

 2025-03-29 07:33:01  阅读 468  评论 0

摘要:喀什地区自考办地址:喀什市文化路139号联系电话:0998-2822502邮编:844000传真:0998-2822502喀什地区报考对象及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喀什地区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

喀什地区自考办地址:喀什市文化路139号

联系电话:0998-2822502

邮编:844000

喀什自考办在哪里

传真:0998-2822502

喀什地区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喀什地区报名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自考在线查看网上报名报考流程并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二)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网上注册并报考成功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到报考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三)考生可同时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开考的各专业课程,本科毕业手续须在获得专科毕业证半年之后办理。

(四)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的规定,在报名报考时提交本人的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现场办理报名报考手续。

(五)报考“公安管理”和“监所管理”专业的考生统一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负责集体办理报名报考手续,报名考试费由各地、州、市公安和司法系统收取后交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

(六)因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报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当地考办工作人员提供网上报名条件,并指导考生在网上报名报考。

(七)报名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自考在线网站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

(八)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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