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以下是大风车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及发放标准的相关信息,供广大市民参考。
三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金领取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8%发放;低于或等于海南省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0%,按海南省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50%发放。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2、“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本地官网消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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