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

 2024-11-16 07:09:02  阅读 680  评论 0

摘要: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银川自学考试特别提醒

2、当年普通高校的应届本科或专科毕业生(最后一学年)可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原件一份)。

3、原毕业学校的学籍卡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将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卡复印一份,并加盖本人人事关系主管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红印)。

银川自学考试特别提醒

1、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试卷与答题卡分别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进行作答。按全国统一要求,考生参加每门课程考试都要采集笔迹信息,考生在答题前根据相关要求书写答题卡上“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并签名。

宁夏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

2、根据全国考委文件的规定,从2015年10月起,专科的思想政治课“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代码03707)调整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3、自2016年起,由于教师资格证考试改革,原申请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不再开考。

4、考生在选择考试地点时应慎重,考试地点确定后当次考试不能再修改。

宁夏: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考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1、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9]1号)的相关规定设置、管理考点。各地应在“多考统筹”的原则下,加大对自学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投入,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考风考纪薄弱地区尽快建成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2、考点原则上不得设置在自学考试的助学、办学单位。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将考点设置在自学考试的助学、办学单位的,考点必须符合《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试行)》(教试中心函[2010]79号)的要求,经考试院评估、审核、备案,并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今后凡有新增、暂停、取消考点的,须及时上报。

3、任何考点不得在登记、备案的考点地址外,设立分考点、分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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