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辩律师收入(陈瑞华)

 2025-08-08 18:18:01  阅读 392  评论 0

摘要:一、从以审判为中心的法庭辩护到审前辩护和庭审辩护并重方面发展 因为中国特定的国情,无罪判决率低,错案追责等,律师要等到一份无罪判决实在很难。但现在律师可以提前介入,在审判前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能够有效地将无罪案件挡在审判庭前。无罪案件越早介入越好,最佳救援

一、从以审判为中心的法庭辩护到审前辩护和庭审辩护并重方面发展

因为中国特定的国情,无罪判决率低,错案追责等,律师要等到一份无罪判决实在很难。但现在律师可以提前介入,在审判前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能够有效地将无罪案件挡在审判庭前。无罪案件越早介入越好,最佳救援期是37天或14天,一定要牢牢把握不可错失。

应该说:审前辩护拥有全部的辩护形态,大家一定要重视。那种大专辩论赛式的辩护已经落后于时代,也不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它们这种方式只是在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做一个表演式的辩护,而前面很多良机已经错失,所以要改变观念,重视审前辩护。

二、从治疗式的辩护到体检式风险防控发展

1、目前刑辩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已经与社会的需求远远不能匹配。 2、进行精细化的操作,模版化、流程化、专业化具有无穷的社会需求。 3、案发后再提供帮助,逮捕书已经下来,可以提供的法律服务空间已经很小了。 4、金杜、君合、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合规业务就有刑事风控,做得很好,收费也很高。 5、美国企业合规部和刑事风控部并存。 6、现在社会对风控的需求很大。就像医疗的趋势是体检到诊疗一样,从事后救援到事先防范也是一个趋势。 7、我们可以通过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企业经济金融防范中心等来给社会提供服务。

三、从阅卷为中心到庭外调查为中心,提供积极有效的辩护

1、消极的辩护就是通过阅卷,以己之矛攻己之盾;积极的辩护是以我之矛攻他之盾。这就需要我们通过调查取证,以新的观点去立论,以新的证据去反驳。 2、有个被控内部交易罪的案例,涉及到证监会出具的函,而该涵成为定案的依据。那么该涵到底属于书证还是鉴定意见,实务中莫衷一是。到底怎么质证,就需要大量的调查。 3、还有一个通过大量举证改变案件定性,最终公安撤诉,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一揽子收费模式到分阶段、按工作量、按工作单元收费的模式发展

1、传统一口价已经走到穷途末路。律师收费既说不清楚自己收费的依据,又难以对自己工作进行科学的评估。最后的结果不是亏了就是赚了,很不公道、不科学,还容易产生矛盾。 2、律师收费也应该按照按劳取酬、奖勤罚懒的方式进行。 3、收费应该按两方面进行: 1)、基础费用,即合同价(最低价) 2)、单元化收费:按照工作量计算,比如会见几次,有无调查,是否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要否和解等。 5、新型的收费模式可以做到收费有据,公平合理,同时还可以展示自己的服务内容和过程,令人信赖。 6、将律师的资历、名望转化为物质财富纳入合同价。用数字化引导。过程留痕。将过程转化为财富。 7、客户关注结果无可厚非。但律师的生命在于过程。通过新的收费模式,可以让当事人从对结果的赤裸裸的追求中解脱出来,在过程中对律师进行配合。即使没有达到预期,也不会有怨言有矛盾,反而会尊重感谢律师。

五、从专门刑事辩护到民刑交叉转化

1、现在的情况是大量的刑事案件不仅仅是刑事诉讼法律关系,而是刑民交叉,刑行交叉。 2、案外第三人财产之诉已露端倪。尽管代理人没有诉讼法上的法律地位,开庭只能在下面旁听。但有代理比没有好。这些代理律师基本是风险代理,有可能就超过了刑辩律师的收入。 3、刑事诉讼民诉化处理。这个也是新兴业务,有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已经开始尝试。当企业出现危机,可能出现刑事危机时,可以通过一些民诉的方式解决,比如破产。

六、从法庭辩论为中心到调查为中心

1、法庭注重的是言词,通过直接言词证据来查明案情。不是听你读事先拟好的书面辩护词。 2、律师要学习交叉询问。这里可以推荐一本书《交叉询问的艺术》,是美国一位执业律师写的。

七、从单纯的对抗式辩护到对抗与妥协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1、刑诉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现在还有认罪认罚程序,和解程序等,这些程序并不是一味的强调对抗,实践中除了普通程序外,大量存在的是妥协与对抗相结合,目的只有一个:如何对当事人有利。 2、退赃、和解、赔偿、缴纳罚金,这些措施律师都要发表专业意见,合适采取何种方式,也是需要考量的。

八、从无罪辩护到多元化辩护形态发展

1、无罪辩护是最基本的辩护形式,但不是唯一的。

2、辩护有五种形态:

1).无罪辩护

2).轻罪辩护

3).量刑辩护

4).程序辩护

5).证据辩护 律师要善于运用多种刑事辩护,需要经常性地学习和总结。

3、刑事辩护还存在民事化的趋势。律师中已经出现专门打罚金、没收财产、退赃等专项服务。

(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此稿整理自北京大学刑事辩护培训班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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