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常州)

 2025-08-08 19:09:01  阅读 850  评论 0

摘要:2019年3月16日,第三届公益法律服务高峰论坛暨2018律界公益榜单颁奖活动在上海举行,本次活动公布了“2018年度十大公益法律服务奖”、“2018年度公益活动组织奖”、“2018年度行业公益贡献奖”、“2018年度公益人物奖”、“2018年度优秀公益项目奖”和“2018年度公益爱心奖”

2019年3月16日,第三届公益法律服务高峰论坛暨2018律界公益榜单颁奖活动在上海举行,本次活动公布了“2018年度十大公益法律服务奖”、“2018年度公益活动组织奖”、“2018年度行业公益贡献奖”、“2018年度公益人物奖”、“2018年度优秀公益项目奖”和“2018年度公益爱心奖”等六大奖项榜单。常州“毒地”案公益律师团荣获2018年度十大公益法律服务奖。

案件简介

2016年4月17日,央视报道常州外国语学校数百名学生因环境污染健康受到损害。2016年4月29日,自然之友和中国绿发会就常隆地块土地污染问题对造成污染的三家化工厂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常隆公司等三被告消除其原厂址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赔礼道歉等。2016年5月20日,自然之友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立案通知书》,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2016年12月21日,常州毒地修复责任公益诉讼案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7年1月25日,本案在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91800元,由两原告自然之友、绿发会共同负担。

2017年2月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接收了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当面递交的常州“毒地”案上诉材料。同年3月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申请。

常州“毒地”案代理律师合影

2018年12月19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庭审主要围绕三家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否应当向公众赔礼道歉两大争议焦点展开。2018年12月27日二审宣判认定三污染企业应承担环境侵权责任,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三家污染企业在国家级媒体上就其污染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需向两环保组织支付差旅费、律师费等办案成合理支出,同时承担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2019年1月29日,三污染企业在《法制日报》刊登致歉信,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作为此次颁奖活动的联合主办单位之一,律新社在介绍常州“毒地”案时,曾写到,“在一审全面败诉的极端不利情形下,上海金钻律师事务所刘湘律师、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吴荣良律师、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霍志剑律师、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赵光律师、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万美律师等组成强大律师团,全面梳理证据、认真分析案情、咨询专家意见、深入研究法律规定、严谨撰写代理词、庭审中全面准确阐述代理意见、针锋相对驳斥对方观点,充分展示了环保律师的专业敬业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公益之心,为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中心贡献律师力量。”

上海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施凯(左)为常州“毒地”案公益律师团颁奖。吴荣良律师(右)作为律师团代表领奖。

颁奖现场,常州“毒地”案公益律师团的吴荣良律师发表了获奖感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常州‘毒地’案才有了今天大家看到的判决。虽然由于历史原因最终判决对于补偿问题没有作出支持,但我们期待未来法律在环保赔偿上有更大的改观。”

本文部分内容摘自律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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