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司法实践中,KTV“公主”女孩经常提供陪酒、陪唱和玩游戏等服务,消费的客人通常在支付一定的报酬和小费后才获得这种服务。那么,如果客人给“公主”后报酬后进行一些触摸、亲吻或拥抱,此时的场所属于公共的,这构成违法吗?如果KTV“公主”同意,那还是犯罪吗?
针对这个问题,杨建国律师收集整理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大家的阅读!
真实案例改编:
2013年1月2日晚上,被告人张某去某KTV娱乐室接受娱乐服务,并命令包括受害人王某和付某在内的3名KTV女士一起娱乐。在此期间,KTV罗琳公主担任了礼盒。那天晚上约23点,盒子里放着音乐和舞蹈。在跳舞时,被告人张某将王某拉进盒子里的浴室,将其锁好,强行脱下王某的裤子与他发生性关系,但王某坚决抵抗。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逮捕了该男子,并以强奸罪将其指控,并计划对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分歧:
在这种情况下,张某一直认为自己是客人,并给了小费,女孩就应该为自己提供服务。作为“公主”,接受小费后自己做的事情实际上在服务范围之内。在给小费之后,拥抱和抚摸女孩本身并不构成犯罪,而是在双方之间的合理范围之内。因此,男子张某认为给小费,然后拥抱并抚摸女孩并不是犯罪,这应该是女孩不够专业或不够敬业,不应将此行为认定为强奸罪。
在线律师:
根据法律,如果男孩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与女孩发生性行为,则是强奸行为。如果男孩想与女孩发生性关系并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即使没有成功发生性行为,在法律上也将视为强奸,属于刑法规定的强奸未遂。
不管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女孩是否是KTV陪酒“公主”,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跟当事双方的身份、职业等无关。如果男孩子做出私密的举动而女孩子不同意,则该男孩子的举止涉嫌违反法律,应承担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结合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词和其他证据,可以确定张某有意与受害人发生性关系,如果他触摸了受害人私密部位,应确定这是一次强奸未遂,并应依法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以上是杨建国律师针对相关案件为大家做的法律知识分析,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ktv陪酒公主算违法吗(会所给了小费就可以为所欲为吗)】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