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继承法(农村承包地)

 2025-08-08 19:36:01  阅读 321  评论 0

摘要: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殊性,通常情况下,承包地是不能继承的(这里主要指耕地,不包括林地)。很多农民朋友不理解,明明农村也有很多耕地都是一代代耕种,怎么就不能继承了?今天我们就来把这个问题讲透:为什么承包地不能继承?①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不属于个人财

由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特殊性,通常情况下,承包地是不能继承的(这里主要指耕地,不包括林地)。很多农民朋友不理解,明明农村也有很多耕地都是一代代耕种,怎么就不能继承了?今天我们就来把这个问题讲透:

为什么承包地不能继承?

①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不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土地承包法》,我国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是以“户”为单位来分配土地的。换句话说,只要一个户口之下,一直还有家庭成员在,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即便父母去世,子女只要户口没有迁出,就顺理成章还是同一个“承包户”,何须继承?

只有当一个承包户下面的所有家庭成员都去世,这时候村集体就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

②承包地不能继承,是对集体利益的保护

为什么这么说呢?刚刚说到,当承包户下面所有家庭成员都去世时,村集体就要收回承包地了。这种情况下,即便是该户最后一位去世的家庭成员,其后代也无权继承土地。

原因在于:假设承包权可以继承,那么已经把户口迁到城市,甚至国外的家庭成员子女,最终也能获取土地承包权,这就会造成农村土地外流,对村集体的整体利益造成伤害。

③虽然承包权不可继承,但承包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土地承包法》第32条有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也就是说,虽然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但承包收益是属于承包人的私人财产,可以继承。

所以,即便是发生家庭成员全部去世的情况,其后代虽然不能继承土地承包权,但对于承包期间的投资收益,是有权拿回的。因此承包地不能继承的规定,并不损害承包户的利益。

承包权可以继承的两种特殊情况

文章开头说了,我们前面讨论的主要是耕地,但承包地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土地,以下两种类型的承包地,根据《土地承包法》是可以继承承包权的。当然,各有一定的前提:

①林地:《土地承包法》第32条对于林地的继承有单独的说明:“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业内普遍认为,这是因为林地投资周期长,见效慢,因此情况特殊,准许继承,但前提是必须在承包期内。

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承包法》第54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这类土地,一般指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因此通过招标、拍卖等形式来承包。

土地改革催生农村赚钱新项目,点击“了解更多”抢占家乡市场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农村土地继承法(农村承包地)】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27961.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747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