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莆田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即将正式实施
根据《莆田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审议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园林绿化树木。因下列情形确需移植、砍伐树木的,应当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市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一)因工程建设无法避让的;
(二)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或者其他设施安全构成威胁的;
(三)树木已经死亡的;
(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擅自修剪、移植、砍伐树木和占用绿地等破坏城市园林绿化行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行为,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罚款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如需办理移植、砍伐树木的,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工程建设无法避让的审批程序:1、前往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住建局窗口办理申请手续;2、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同意后并开具缴费通知单;3、缴费后,关注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审批结果。
二、符合上诉情形,居民个人需申请修剪树木的可以拨打电话0594-7991556预约后,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人员到现场核实,核实后安排专业人员修剪。
来源:仙游县住建局
编辑:余立凡 美编:李婷婷
审核: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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