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货运司机邹某某提起公诉。
据了解,司机邹某某自2022年4月24日驾驶货车到安徽、上海、广东等地送货后来南昌,4月27日凌晨2时许进入南昌某市场。
4月27日凌晨1时许,邹某某驾车来昌途中,在沪昆高速上接到广州市疫情防控办电话通知,告知其在广州做的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并要求其靠边停车等待当地的疫情防控人员处理,但他并未听从安排停车而是继续行驶。
邹某某知道到上海手机行程码会“带星”。4月24日到达上海之前,他将自己的其中一部手机关机,到达南昌后,将没有上海行程的行程码出示给防疫工作人员查验,以此隐瞒行程。
4月27日早上,青云谱警方接到防疫部门的协查后,立即查找到该车及车上人员,邹某某仍拒不如实交代其具体的行程轨迹。经疾控部门复核,邹某某的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据悉,本案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昌市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检察机关依法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快对司机邹某某提起公诉。
货车司机因隐瞒行程被罚,并不是个案,最近这段时间已经发生多起:
4月19日
货车司机刘某采用两部手机交替关机的形式,躲避疫情防控检查,故意隐瞒行程。聊城开发区公安发现后将其送往集中隔离点,14天后隔离解除。警方于5月2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月25日
朝阳北票市人民法院对货车司机司某某及其妻子李某某故意隐瞒行程轨迹,逃避疫情防控检查,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进行了判决,判处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李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5月1日
鞠某私自驾驶货车前往省外某地贩卖蔬菜牟利,返回后因害怕被隔离,故意向核查人员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目前,鞠某因违反防疫相关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月3日
盐城市射阳县在核酸检测中发现袁某某(男,56岁,大货车驾驶员)检测结果阳性。经调查,袁某某故意隐瞒市外行程,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未按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措施,存在新冠肺炎传播危险。袁某某的行为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立案侦查。
5月12日
江阴公安局发通告称,一名37岁的阳性货车司机甘某某,隐瞒其行程,未实报备。现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警方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
隐瞒行程会造成什么后果?据律师透露,隐瞒行程不仅会给给疫情防控带来不利影响,这种故意隐瞒行程的行为可能面临行政、民事以及刑事处罚!
首先,故意隐瞒行程可能会面临被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次,故意隐瞒行程者可能面临被刑事处罚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隐瞒行程,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承担巨额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现阶段出车不易,我们能理解卡友们为了生存也是拼尽全力,但是触碰到法律的界限就不应该了,特别是事关疫情防控。
疫情下出车,这些行为全部是违法的!卡友们一定要注意:
● 故意隐瞒行程
● 逃避疫情防控检查
● 网络散布涉疫谣言
● 未遵守货车闭环管理规定
● 未遵守相关隔离管控要求
● 未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行程
● 拒不配合防疫,辱骂或殴打工作人员
卡友们出车,一定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可抱着侥幸心理,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身边的亲朋好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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