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基础知识(事业编考试基础知识)

 2025-08-08 21:57:01  阅读 261  评论 0

摘要: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6点一、平等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二、自愿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三、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四、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民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6点

一、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二、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三、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诚实诚信,恪守承诺

五、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时候,不能违法法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欢迎关注 经常更新

图片来源网络 侵权删除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民法基础知识(事业编考试基础知识)】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29374.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4秒, 内存占用1.9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