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农村,由于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加上学习成绩一般,高中没读完就去打工了。4个月前,经朋友介绍到一家工厂当车工,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
“上个月,我在操作车床时,不小心轧断了左手三根手指。我向老板提出工伤赔偿,老板却说我没有和工厂签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关系,不享受工伤待遇。我该怎么办?”
这段话,我读着都能感觉到手疼,真想不通这位老板怎么能说出这么绝情的话。
十起工伤纠纷,九起都是因为劳动关系认定不清。但是听这位粉丝的描述,他的劳动关系认定,并不难。想要获得工伤理赔,抓住这3点,赢得妥妥的。
1.个人申请工伤认定;
2.当地人社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是不是工伤);
3.个人去做工伤鉴定,并提交给人社局局(伤到什么程度);
4.人社局向单位发送《工伤认定通知书》;
5.单位给予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一般当地都会有固定模板,可以到窗口领取)
整个工伤认定流程中,申请表填下简单的,医院证明肯定也是能拿到手的。最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呢?
这里我们不能被这位老板绕进去,有没有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我们需要的是向人社局证明我们在这家单位上班,而不是非提供劳动合同不可。工资单、工资的银行流水、考勤表、具体工作信息、聊天记录、同事的作证、甚至与老板对话的录音等等,都可以用来证明劳动关系。
如果这些证据都没有怎么办?
工资发的现金,每天在流水线上工作,也没聊天记录,同事也不愿作证,怎么办?这样会麻烦点,我们要去向公司老板、财务、人事去套话,并做录音或者录像,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来确立管理。到了仲裁庭审,连我们受伤后叫救护车的记录,都能拿来作为证据。
有了劳动关系,老板不同意这是工伤怎么办?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如果单位不认同这是工伤,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我们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人社局会对工伤认定做出决定。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我们先去做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又称劳动能力鉴定,是指通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的程度进行认定,为后面工伤理赔提供依据。
劳动能力分为10级,1级最重,10级最轻。这是有国家标准的,不是随意定的。
除此之外,像这位粉丝一样与单位存在工伤争议的,可以就误工期和护理期,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做一个司法鉴定。便于后续相关赔偿的计算。
最后人社局会向单位发送《工伤认定通知书》,如果单位为我们买了工伤保险,工伤赔偿一部分由工伤保险承担,一部分由公司承担,没有买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全部承担。
像这位粉丝的情况,估计最后结果出来,老板也不会乖乖赔钱。我建议循法律途径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有了前面的工伤认定书和2项鉴定,胜诉率至少在95%以上。如果这位老板稍微咨询下律师,估计会乖乖赔偿的,不至于要去对簿公堂。
在申请仲裁前,大家还要了解下,工伤赔偿的构成,以免把赔偿算少了:
1.医疗费、康复费、伤残辅助器费用
2.停工留薪期工资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住院伙食费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鉴定费
这些费用都是怎么构成的,可以参考我的文章《浙江一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伤,包工头跑了,法院判承包方赔偿23万》。
作为劳动者,特别是从事危险作业的劳动者,一定要有点法律意识。劳动合同该签就得签,工伤保险一定要让公司给交上。
试想下,这边受了工伤,那边还要为了医药费去这里申请,去那里鉴定,多遭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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