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离婚律师(离婚的两种方式)

 2025-08-09 03:42:01  阅读 933  评论 0

摘要:离婚的两种方式作者:蔡家华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一、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基本概念(一)协议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协议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

离婚的两种方式

作者:蔡家华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基本概念

离婚的两种方式——离婚要怎么离?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一)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双方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协议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及债务分担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询问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的两种方式——离婚要怎么离?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的两种方式——离婚要怎么离?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http://www.gxmzt.gov.cn/info/61253

(二)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是关于诉讼离婚的规定。诉讼离婚是指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

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离婚,或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方面未达成协议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可区分不同情况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区别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者在本质上的效力和作用是基本一致的,都是基于双方自愿才能达成离婚的意向,都需要双方到场才能尽快办理。两者最大的不同可能体现在以下几点:

1.在法院离婚,必须经过诉讼程序,提交相关的证据,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没有结婚证原件的,需要去民政局补开一张结婚登记证明,并加盖民政公章);另外双方有财产争议的,还要提交相关财产的复印件。

2.在第一点中,如果双方都是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在法院调解离婚。但法院的一切文书均是纸质版,在经年累月的保存中,难免会老化,折损。所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去民政局离婚,这样既节省了诉讼成本,离婚证也比较容易保存。

3.当然,双方争议较大的离婚,就必须经过法院处理了。首先,法院要先通知被告应诉及答辩,听取被告对离婚的意见,如果被告坚决反对离婚,而且原告没有取证出婚姻确实破裂的证据时,法院只能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如果坚持要离婚的,则必须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重新提起第二次诉讼。

4.两种不同离婚方式还有一点区别是:在法院离婚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具有执行力。如果判决一方对另一方负有给付经济、物质补偿的,在两年的申请执行期内,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拒绝履行义务的另一方。

5.夫妻双方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欲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除了要提交第一点所需的材料外,还需要在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被告下落不明满两年的证明,及被告近亲属关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这种离婚案件比较难于审理,当事人要做好审限时间较长的心理准备。

——此部分摘自黑龙江省依安县法院网《法院离婚与民政局离婚的不同之处》http://qqherya.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092

三、 蔡律对“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风险防范建议

(一)协议离婚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不完全)

1. 离婚协议涉及房产的,应注意合理约定房屋归属及分割方式,房屋有抵押贷款的应当注意约定贷款合同变更及房屋过户登记等方面的问题。

2. 注意银行存款的约定和处理,注意防范“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的不利后果及法律风险。

3.注意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等条款设计。4.子女探望权条款的设计。

5.夫妻共同债权及共同债务的条款设计,尤其注意防范隐性的夫妻共同债务风险。

6.注意公司股权、夫妻股票及其他财产的分割及处理约定条款设计。

(二)诉讼离婚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不完全)

1.如何确定合理的诉讼请求,主要指财产分割方面的诉讼请求。譬如是主张分割夫妻一方在某公司的股权价值还是主张取得该股权等,诉求请求不正确可能导致败诉的风险。

2.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收集和整理。注意对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财产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财产的有关证据、夫妻的债权债务(提供借据、转账或取款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3.夫妻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风险防范。

4.收集整理夫妻一方取得子女抚养权的相关有利证据和条件。

(三)建议积极委托专业律师获得法律服务帮助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因为所涉及到很多繁琐的细节专业问题,都建议大家积极委托熟悉婚姻家事法律业务的专业的律师介入。

最后,蔡律当然还是衷心地希望每一个家庭的夫妻双方都能够相互体谅,和谐相处,为了子女的健康幸福生活,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离婚的两种方式——离婚要怎么离?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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