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家住顺义区,邻居是其大伯一家。他们家与大伯家原本是一家,曾在70年代分家析产,但是宅基地相连。但最近大伯家翻新房屋,李女士也因此迎来了烦心事。
△ 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来大伯的房屋和宅基地与李女士家并不相连,但是大伯翻修房屋后,不但影响了她家的采光和排水,甚至连出行都成了问题。她家本来出门就是马路,但是现在门口仅留了一个70公分宽的过道,进出十分不便。
李女士与大伯一家多次沟通无果,无奈只能求助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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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物权法的规定,邻里之间存在相邻关系的,应当为邻居的出行、采光、给排水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得滥用权利侵害他人合法权利。
李女士完全有权要求其大伯一家拆除相关建筑或者给予赔偿。
文丨张娜 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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