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太原市公安局
召开新闻发布会
向媒体通报全市公安机关
“净网2021”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净网2021”专项行动
今年1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太原市公安局各级网安部门聚焦跨境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以实战为引领,开拓侦察思路,加大线索发现和打击力度。部署专门力量充分依托公安大数据资源,常态化开展网上涉枪爆物品、毒品、假疫苗等违禁物品非法交易活动检查,清理整治非法销售违禁品的网络交易平台,彻底消除现实危害。集中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执法大检查,严惩各类非法采集、倒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入侵系统窃取数据、传播病毒勒索钱财、控制网络推广引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侦查取证工作并及时严厉打击,形成强力警示威慑。加大对网上涉黄涉非案件线索的分析研判力度,加大网络执法巡查力度,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

太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魏毅
1-8月,全市共侦破涉网案件13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70名,打掉网络黑灰产团伙11个,扣押“手机黑卡” 500余张,查获涉案网络账号100余个,关联出电信诈骗及地下洗钱团伙15个。重点打击倒卖银行卡、电话卡的“黑卡”团伙,盗号、租号、养号、贩号的“黑号”团伙,代办、出租上网服务的“黑线路”团伙和生产、销售“猫池”“多卡宝”的“黑设备”团伙。重点治理支付结算、广告推广、建站设施、技术支持,这四类为网络犯罪提供支撑的产业。
侦破的案件主要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黑客攻击及新技术犯罪案、网络黑灰产帮助犯罪案。涉网案件的侦破有效地遏制了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涉黄、黑客攻击等其他类犯罪的势头,挤压了周边犯罪的生存空间,净化了互联网环境。
另外,网警支队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成立网警工作站,加强互联网发现预警、防范控制、查处导控工作。
针对电竞酒店、网吧开展日常监督检查1000余次,责令限期整改423家,行政处罚52家;清理违法有害信息29749条,巡查互联网公开部位信息24万余条;对本地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交易服务商、IDC服务商、APP企业及发布平台等摸排检查174次;公开警示网民369人次,有效地维护了网络公共秩序。
太原网安通报“净网2021”典型案例

太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童红雨
太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童红雨通报今年以来太原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侦破的几起典型案例。
案例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今年年初,太原市公安局网安部门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破获张某豪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斩断了一条在全市各大房产、金融等领域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利益链,有力地维护了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1年1月,民警通过工作发现,网民“小半”在多个平台发送消息称:“需要电信资料的私聊”。
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线索,遂前往我市多处售楼部开展摸排走访,经多方侦查、研判分析,将涉案的5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过进一步深入侦查发现,2019年7月以来,某地产太原售楼部员工张晓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内容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系方式、住址、财产状况等,向多个售楼部人员出售获利。目前,涉案人员均已移送起诉。此案涉及我市多个售楼中心、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严重威胁我市居民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此外,晋源分局还于今年4月破获了马某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现场查获存放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机一部、电脑一台,经勘验,两部设备共有公民个人信息九万余条。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被移送起诉。
案例2:尖草坪网安打掉一个网上色情直播平台
今年3月初,网安民警工作发现,太原市居民刘某通过网络组织网络“主播”在色情直播平台进行淫秽表演牟利。该团伙采取“家族式”运营模式,每个“家族”由“家族长”及多名“主播”组成。
刘某作为该色情直播平台的“家族长”,负责网络“主播”在平台认证注册,并对“主播”进行监督管理从中分成进行牟利。刘某管理的主播共传播淫秽色情视频145个,非法获利100余万元。通过缜密分析研判,民警陆续辗转四川宜宾、天津静海、陕西西安、安徽合肥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3: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1年1月份,网安民警巡查发现,有人在网上发布办理大额信用卡的信息。
经调查,2020年12月,出租车司机王某祥偶然发现一条办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的“生财之道”。王某祥遂介绍朋友王某锋及其女友庞某一同办理多张银行卡,并在网上广泛转发办理银行卡的信息。随后三人在我市南中环某小区和晋中市榆次区某民宿中将手机、身份证、银行卡、交易密码等信息告知上线,由上线负责操作转账十余次,涉及金额100余万元。
民警通过线索核查、研判分析出三名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等信息,并于1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庞某、王某锋、王某祥取保候审。随后又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伟取保候审,刘某林、原某会、李某梅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破获一起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案
今年年初,我市居民崔某在百度贴吧、知乎账号发布制售本科文凭并学信网可查的虚假广告信息,在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发布信息达400余条,联络伪造某工学院、某科技学院等多个院校的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400余张,获利九万余元。
2021年2月,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网安民警根据线索,在我市万柏林区某小区犯罪嫌疑人崔某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缴获3份伪造的学历证书。目前崔某因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回答记者提问

太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陈小东
太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陈小东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中,和群众关系比较密切的是哪些案件?
陈小东副支队长: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最容易接触到的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其次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我重点说一下什么是侵犯公民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为什么要说这个呢?是因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会经常接触到公民的个人信息,尤其是服务型行业,比如:卖房子的、搞中介的、送外卖的、送快递的等等,他们手中有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如果将其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那就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以,我们利用今天这个机会,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严禁向他人买卖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记者:请为我们讲讲有哪些老百姓因为不懂法而容易参与进去的网络违法犯罪呢?
陈小东副支队长:那就是我刚刚提到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比如日常生活中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都会涉及此类犯罪。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净网行动中是我们打击的网络犯罪中占比最高的。希望大家管理好自己闲置的手机卡、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微信和QQ账号,切莫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将这些出售给他人用于犯罪活动。
记者:通报中提到今年以来公开警示网民369人次,那具体有什么行为会被公开警示教育呢?在上网过程中,偶尔会有一些色情网页弹出,请问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陈小东副支队长:我们主要对网上发布谣言、不当言论,对涉黄、赌、毒信息但未造成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网民进行公开教育警示。如果遇到色情网页弹出,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或者向太原网警巡查执法新浪微博账号私信举报,注意不要私自转发发布。
来源:太原网警巡查执法 责编:汤华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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