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各界
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闽新冠肺炎防指综[2021]47号文件通知,全面真实地记录我县社会各界齐心抗击疫情的真实历程和共克时艰的珍贵记忆,长汀县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现公告如下:
一
征集内容
1.反映长汀人民抗击疫情的各类资料。具体包括各行各业特别是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照片、视频、工作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2.反映长汀人民全力支援湖北抗击疫情的各类资料,包括长汀驰援和对口支援湖北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的花名册(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请战书、抗“疫”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的照片、音频、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3.反映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开展抗疫工作文字材料、登记表、小区出入证、照片、音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4.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类新闻报道、防控知识、宣传品及宣传材料。具体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含自媒体)等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视频、录音等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以及网页信息等;普及、宣传、解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以及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的手册、标语、挂图、宣传片、视频等科普资料。
5.反映长汀社会各界、海内外长汀籍乡亲捐款捐物的统计表、信函、捐赠签名、捐赠证书、照片、视频和媒体宣传材料等。
6.本土作者创作的反映长汀人民抗击疫情的小说、剧本、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抖音、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原创文艺作品。
7.长汀县荣获全国、全省、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照片、音视频、证书、简历、事迹材料等。
8.其他能够反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材料。
二
征集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我馆将向捐赠机构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本馆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的利用提出意见。
3.本馆可根据捐赠者需要,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宜自己保存的,可将原件交档案馆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
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如 Photoshop 等)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主题突出、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信函、捐赠签名及证书、工作日记等实物应为原件,并附简要文字介绍。
四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长汀县档案馆编研征集股
联系人:任金泉
联系电话:6831615,13959456292
征集邮箱:ctxdagbgs@163.com
联系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南路52号
邮政编码:366300
长汀县档案馆
2021年9月29日
网 编:陈炳林 邱冰花 赖松林 付燚杰
编 审:吴德荣 官凌云 黄建良
监 制:钟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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