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问:我妻子欠他人债务,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判决该债务属于她个人,但是现在法院要拍卖我们夫妻共有房产,我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为什么我要承担妻子的债务?
赵明堂律师解答:虽然判决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其中一方个人,但如果配偶没有其他个人财产可供法院法院执行,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执行就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可以在拍卖后分割拍卖款,将属于夫妻一方的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值班律师麦鹰雄15177820628、赵明堂18275765980
4月27日(周三)值班律师
上午/下午 赵明堂 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擅长保险纠纷、执行纠纷、合同纠纷及上诉申诉案件。1827576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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