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辞鉴律师事务所(泸州一小区住户多次往楼下扔垃圾)

 2025-08-09 16:03:02  阅读 388  评论 0

摘要:8月份以来,家住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某小区一楼的马先生门口隔三差五都会收到一份“特殊礼物”——从楼上抛下来的生活垃圾,有果皮菜叶,也有剩汤剩水。马先生多次寻找丢弃垃圾的人,但却一直无果。近日,不堪其扰的马先生突发奇想,在小区楼栋对面的树上安装了一个对着楼上的监

8月份以来,家住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某小区一楼的马先生门口隔三差五都会收到一份“特殊礼物”——从楼上抛下来的生活垃圾,有果皮菜叶,也有剩汤剩水。马先生多次寻找丢弃垃圾的人,但却一直无果。

近日,不堪其扰的马先生突发奇想,在小区楼栋对面的树上安装了一个对着楼上的监控摄像头,最终把半夜丢弃垃圾的“肇事者”拍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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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住户常收“特殊礼物”

从8月开始,龙马潭红星社区某小区的一栋居民楼上,隔三差五就有人从高层楼上向楼下丢弃垃圾,有的落在门口人行道上,有的落在绿化带里。

泸州一小区住户多次往楼下扔垃圾,邻居买监控拍下全过程

10月12日,川江都市报—川江号记者来到马先生所住的小区。说起楼上住户乱扔垃圾一事,马先生余怒未消,“太过分了,隔几天就扔一大包,果皮纸屑瓜子壳,剩汤剩水烂菜叶,落下来后包装袋炸开,遍地的垃圾散发着恶臭令人作呕。”马先生说,遍地垃圾不仅影响环境卫生,如果不及时清理,底楼住户简直没办法住下去。

这种情况已经存在近三个月了,马先生一度怀疑是才搬进来的住户所为。为了找到向楼下扔垃圾的住户,他曾挨家挨户敲门询问,但始终没人承认。

据负责该小区卫生的阿姨介绍,这是一栋老旧楼房,共有8层,每栋楼下面都有垃圾存放点,居民上下楼的时候,顺手就能将垃圾清理到楼下。

马先也试图从自身及楼下住户身上寻找原因,是不是楼下住户的行为打扰到了楼上住户,以至于对方采取这种方式有意为之。

“我们楼下几家人都是很本分的,平时也没吵闹,应该不会对楼上居民造成影响。”马先生说,楼下绿化较好,绿化树草茂盛,那些丢下来的垃圾即使清理了,臭味儿也难以消除。

泸州一小区住户多次往楼下扔垃圾,邻居买监控拍下全过程

装个摄像头找到“肇事者”

长期下去还真不是回事儿,马先在朋友的建议下,花了150元买个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家对面一个隐秘的角落里,随时关注着楼上的一举一动。

果然,10月5日晚间,监控设备终于拍下了整个“肇事过程”。从摄像头拍下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夜深人静的时候,8楼一住户趁着天黑将窗帘掀开扔出一包垃圾,摄像头清晰地记录了整个过程。

拍下证据后,马先生将拍摄的视频资料交给了社区负责人,要求协调处理。

社区工作人员根据视频反映现场找到8楼住户,经过说服教育,住户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赔偿了马先生200元,同时将自己扔下楼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承诺不再做这样的事情。

高空坠物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避免查无实据的问题,不乏底楼住户安装监控设备抓拍的行为。

针对这种行为,有市民质疑:私自安装摄像头抓拍的行为会不会构成侵权呢?

对于这类现象,泸州市辞鉴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赵勇认为:作为一名公民,自己的行为举止在任何公共场所都应接受监督和约束。而马先生安装的摄像头是在公共区域,没有专门针对个人拍摄,并不构成侵犯隐私的行为。

赵勇认为,该楼居民向楼下抛掷垃圾的行为侵犯了相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物权法等法律关于相邻权法律规定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楼上居民应该本着便于互相提供方便的原则,进行民事活动,而不能置别人的合法利益于脑后,私抛垃圾,侵犯同楼栋其他住户的相邻权,严重者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受到侵害的同楼居民可以在证据固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也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甚至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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