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的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
自12月1日起
在重点水域使用这类钓具钓鱼
都是违法
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
经过几年的宣传
大家都已知道了
拖网、张网、陷阱、耙刺
地拉网、敷网、刺网、笼壶等
属于禁捕范畴
此次发布的禁用渔具名录中
除包含上述渔具外
还对禁用钓具进行了明确
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
漂流延绳真饵单钩钓具
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
真饵复钩钓具(钓钩数7个及以上)等
4类钓具钓鱼将是违法行为
可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内,对钓鱼的范围及所使用的钓鱼渔具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有违反,将处以不同处罚。
如,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内使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渔具进行违法捕捞,可依据刑法第340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
再如,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内使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附件范围外的渔具进行违法违规捕捞作业,将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天蓝水清岸绿
是我们共同的向往
守护母亲河
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
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非法采砂
十堰多警种已经开始行动了
11月30日上午,郧阳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特警(反恐)支队、森林警察支队共50余人在郧阳区城关镇江滩公园开展打击汉江流域涉渔涉砂违法犯罪综合拉动演练活动。演练以汉江郧阳区流域为背景,个别人员使用船只非法采砂,严重影响汉江河道通行安全。
随着指挥长一声令下,各警种按照分工立即行动。郧阳区分局对现场周边实施封控,封堵犯罪嫌疑人可能的逃窜线路,盘查周边可疑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人员。
在两艘执法快艇的拦截包围下,一艘300吨的采砂船被截停,船主手持铁锹阻止执法民警登船。
船只靠近后,特警队员登上非法采砂船只,抓获、控制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带离上岸,将犯罪嫌疑人移交给治安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民警,由治安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民警带离开展调查取证。特警(反恐)支队特警队员同步对非法采砂船只开展现场搜查、拍照,固定证据。演练结束。
十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陈虎介绍
多警种联合作战演练
既能提升合成作战的能力
又能提高水上执法的水平和水上救援的技能
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训练,提升能力
确保保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汉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树立起资源及环境保护意识
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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