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男子酒后对女子干了出格事情)

 2025-08-09 18:30:01  阅读 512  评论 0

摘要:律师简介姓名:蔡如堂职务: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履历: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座教授,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师协会项目投资与项目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律师精通英语,法学功底深厚,对

律师简介

男子酒后对女子干了出格事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姓名:蔡如堂

职务: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

个人履历: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现任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讲座教授,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师协会项目投资与项目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律师精通英语,法学功底深厚,对民商法、经济法颇有研究,尤其擅长于金融法、保险法、公司法,先后发表论文多篇。成功办理了数百起疑难复杂的诉讼类及非诉讼类民商事案件,涉及金融、保险、公司收购兼并、企业破产、企业改制、工程、房地产、环境污染、拆迁与征地及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男子酒后干了出格事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观众提问

我在合肥开照相馆,11月5日一喝了酒的男顾客来到照相馆,对我老婆动手动脚,争执中致 我孩子头部受伤,花了治疗费200元。报案后,男子当天就放出来了,民警让我和对方和解。请问律师,我能追究对方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这个问题有这么几块法律的点。

第一个小孩头部受伤了,治疗花了200多块钱,这个按照轻伤害或者是轻微伤去走的话,需要做一个鉴定是不是构成轻微伤。如果构成轻微伤是喝酒的这个男子导致的,可以追究他的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故意伤害的法律责任中,如果轻伤构成犯罪,如果轻微伤构成治安管理的处罚。

这里面还有一个,按他讲的动手动脚,争执起来了,这个动手动脚没有详细的描述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动手动脚,这个想象一下,他这个男子如果比较严重,有可能构成2个违法行为。

(1)一个就是说猥亵妇女;

(2)你喝醉酒到这个地方来构成寻衅滋事。

这2个严重的情况下都可以构成犯罪,不严重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所以这个民警要调查清楚以后,到底是不是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话,可以对涉事的男子实行治安管理处罚、警告、罚款甚至是行政拘留的处罚。

喝酒需适量,酒后容易做出冲动行为,若是构成犯罪,可是要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案例回顾

酒后连续猥亵3名女子,乔建镇男子被拘留!

隆安一男子酒后寻刺激当街猥亵女子被拘留

男子酒后对女子干了出格事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18年6月25日早上,隆安县乔建镇一名36岁男子,酒后为寻找刺激,竟连续猥亵3名独行女子,男子的作案过程全被街面的视频监控拍下,最终被警方抓获。

男子酒后对女子干了出格事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6月25日7时许,隆安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隆安县城厢镇民安街与凤凰街交叉路口一名男子对一名女子进行猥亵。接到报警后,隆安县公安局立即组织城厢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将该男子抓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在调查中,有2名被该嫌疑男子猥亵的女子陆续到派出所报案。经审讯,嫌疑男子陈某泽对其酒后寻刺激,当街强行猥亵3名女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男子酒后对女子干了出格事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目前,陈某泽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酒后对女子干了出格事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警方提醒

广大女性同胞们在遇到此类事情时,千万不要默不作声,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报警将不法分子绳之于法。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不要落单,避开人少和光线昏暗的街巷,以免给不法人员可乘之机。

“猥亵罪”量刑

1.判决: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量刑:强制猥亵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

一、猥亵罪是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拟修改的一个罪名,通过后,猥亵罪的对象将不再有性别限制。过去我国刑法中对于猥亵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妇女和不满14岁的儿童。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刑法第237条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的条款,将猥亵妇女改为猥亵他人,“他人”当然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

二、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性骚扰男性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犯罪。本词条按照修改后的罪名介绍。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男子酒后对女子干了出格事情,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相关法律

一起来看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一、警告

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

二、罚款。

(1)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

(2)但是对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处15日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共处5000元以下罚款;

(3)对违反规定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的,除铲除其所种毒品原植物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4)对非法运输、买卖、使用罂粟壳的,除处以收缴、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5)对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除处15日以下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三、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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