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人民法院(家住清远的居民请注意)

 2025-08-09 19:12:02  阅读 337  评论 0

摘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执行案号:(2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9)粤1802执恢95号。

执行依据: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1802民初6038号生效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欧荻,男,1983年8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清远市清城区桥北一路112号御景湖畔12号楼1706,公民身份号码44180219830824****。

涉案标的:306970元及利息。

涉案未执行标的:30197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案款的百分之二十奖励给举报人。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查找到被执行人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悬赏期限: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亦可致电: 0763-3393980,18127268501。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二O二〇年二月十日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清城区人民法院(家住清远的居民请注意)】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42095.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312秒, 内存占用1.9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