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的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HR是一种非常奇葩的存在,他们经常会面临员工与领导的双重打击。
因为有些民营企业老板对法律法规不熟悉,但是他们又喜欢打政策的擦边球,还特别喜欢独断专行。
如果公司没有发生劳资纠纷,大家还能相安无事。但是,一旦出现劳资纠纷,他们又会一股脑的把责任全部推给人力资源。
HR有时也很无奈,也很辛酸。对于这些法盲型,蛮横无理的领导,HR如何规避公司和个人的法律风险呢?
中小型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实力也比较弱,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公司老板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涉嫌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作为企业里的HR,我们必须尽量保持企业的合法合规经营,尽量规避法律风险。
因为一旦发生劳资纠纷,或者被劳动监察部门抽查到,后果将不堪设想,届时企业和个人都会受到处罚。
由于HR人微言轻,在我们自己很难说服领导的前提下,可以寻求外部力量。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公司领导的朋友,法律顾问,以及中介机构的咨询专家等外来的和尚给公司领导念念经,吹吹风。
因为他们个个都自带权威光环,且与领导私人关系密切,比较容易说服领导。
其实公司的劳动法律风险防控有点像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国家有《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消防安全,防火通道,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但是,大多数的民营企业老板都不太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资金和装备的投入也是少的可怜,能省就省。
他们常常怀着侥幸的心理,认为火灾怎么会这么巧就发生在自己企业。
同理,企业老板也认为大家都在打擦边球,都在钻政策的空子。例如,他们不愿意给员工结算加班费,尽量不缴或少缴五险一金,对员工进行违规处罚等等。
他们也都是怀着侥幸的心理,大家都这么干,应该不会查到自己单位吧。
所以,当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或者互联网络出现劳资纠纷诉讼官司实际案例时,我们可以郑重其事的拿给公司领导阅览。
就如同,经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案例,触目惊心的火灾现场,天价的经济赔偿金,涉嫌刑事责任要判刑坐牢,等等,应该会给公司领导较大的心理触动。
如果公司领导真的是油盐不进,对于我们的善意提醒置若罔闻,那么,我们只能在日常工作中尽量的保存证据,我们在保护公司的同时也是在保护我们自己。
例如,涉及劳动合同等重要的人事资料需要签名时,一定要法人代表手写签字,尽量不要使用法人代表的签字章。因为印章可以借用,但是手签是不能抵赖的,是最保险的。
例如,涉及公司绩效考核,考勤休假,薪酬待遇等敏感制度文件的,一定要履行公司审批程序,要公司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并发布正式通知。
例如,涉及员工打卡考勤,加班统计,请假换休等事务的电子或纸质文档资料,不要扩散,尽量保存在人力资源部门,且小范围保存,并定期清理。因为这些都是坑和雷啊。
例如,涉及员工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材料需要人事确认并签字盖章时,千千万万要仔细认真核对,不要给自己挖坑。
例如,对于员工因购房购车等原因,需要人事高抬贵手,提高收入证明的收入额度时,千万要慎重对待。员工的笑脸是此一时彼一时的,有时好心会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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