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职能(新)

 2025-08-09 22:57:02  阅读 241  评论 0

摘要:敢为 | “新”司法局多一个这样的职能!政府决策先要过“法制审核“关!来源:鲁政轩 齐鲁石敢当 近日,山东滨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滨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提出上会议题“五关四要素”的要求,即每双周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要从内容、程序、格式、文字、政策法

敢为 | “新”司法局多一个这样的职能!政府决策先要过“法制审核“关!

来源:鲁政轩 齐鲁石敢当

近日,山东滨州市人民政府出台《滨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提出上会议题“五关四要素”的要求,即每双周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要从内容、程序、格式、文字、政策法规五个方面严格审核把关;议题汇报稿应包括上会的必要性、起草和审查过程、起草依据和研究事项主要内容、有关情况说明和实施建议四要素。

“为实现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关口前移,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积极调配人员力量,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材料的法制审核关,为市政府领导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新任滨州市司法局局长李玉会介绍。

政府决策法制审核全覆盖。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批制度,各政府部门、单位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议题材料于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10个工作日报分管副秘书长进行审核,签批后转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合同签订全部经过法律专家的调研论证和审核把关。

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切实发挥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市司法局及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单位提交的政府常务会议题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使用外聘法律顾问参与审核,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科学决策的智囊团、依法行政的把关者作用。

市政府常务会议司法局长全程列席。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改革滨州市在全市推行了市司法局长全程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机制,视情况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做好合法性审查情况的说明工作,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做好参谋助手和法治把关人。

该工作机制自今年1月份实施以来,市司法局局长已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市司法局审核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5个,其中外聘法律顾问审核议题7个,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为推进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助力法治滨州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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