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和律师事务所(债券违约争议解决四)

 2025-08-10 00:12:01  阅读 896  评论 0

摘要:一、引言债券交易文件涉及的主体通常包括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承销商、担保方、债券持有人等多方主体,在债券违约诉讼中,当事人该如何确定?以我们目前代理的A公司诉讼大连J集团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为例,从法律角度来解析债券交易纠纷案件诉讼风险及应对策略,进

债券违约争议解决四:债券交易纠纷中管理人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一、引言

债券交易文件涉及的主体通常包括发行人、受托管理人、承销商、担保方、债券持有人等多方主体,在债券违约诉讼中,当事人该如何确定?以我们目前代理的A公司诉讼大连J集团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为例,从法律角度来解析债券交易纠纷案件诉讼风险及应对策略,进而探究诉讼中将会面临的诉权及管辖问题、诉讼请求设计、财产保全范围以及第三方责任承担问题。

事实上,管理人的勤勉义务与公司法中董事的勤勉义务类似。其结果是,在审查管理人是否勤勉尽责时,法院更倾向于保持谦抑,不轻易认定管理人未勤勉尽责,而将对管理人的“能力”的评价,交由市场机制来解决。

在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880号案件中,最高院二审,认为,“判断本案所涉资产投资运作管理的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以及信托合同的受托人山东信托应否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核心要件在于,管理人或受托人是否违反了当事人之间的相关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违约或过失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上述协议约定可以认定,在案涉资产委托投资运作管理以及信托业务设立过程中,该资产信托项下的标的债权、担保人和担保物均系由委托人稻城联社指定,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宏源证券以及信托合同的受托人山东信托不负有事前审查的义务。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看,合同法、信托法以及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委托合同或信托合同受托人应承担的法定履职和尽职义务,即使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中未作约定,如受托人违反该法定履职或尽职义务并因其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亦应根据其过错情形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虽然上诉人甘孜联社认为被上诉人申万宏源证券、山东信托违反了法定义务,但其并未举证证明损失的具体情况,亦未证明申万宏源证券、山东信托在履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中的过失情形,以及该过失与所造成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相关建议

如前述,债券交易纠纷案件中,债券交易文件的争议解决条款直接关乎案件的实体审理、保全及执行等事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此,笔者结合本文分析及案件代理经验,提出如

当前,公司债券进入预计违约或实质违约阶段的概率提高,当发生重大不利事件后,各投资人对自身权益维护积极性将大幅上升,当维权行动权归集于受托管理人时,受托管理人的言行亦将被债券持有人高度关注乃至质疑。因此,我们建议受托管理人从多角度做好维护自身权益的工作。

从交易文件起草角度,受托管理人在遵循监管规则要求的必备条款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其日常管理职责,包括重大事件认定标准、信息披露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形等。以免债券持有人就受托管理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向受托管理人主张责任。

从权责归属角度,笔者建议在受托管理协议中进一步明确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所采取的各项行动的后果应当由全体债券持有人共同承担、若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采取的行动对发行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不应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等。以免因免责不明确受到相关方的追责。

从费用承担角度,笔者建议应在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若受托管理人启动诉讼、仲裁程序的,相应费用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应包括受托管理人在诉讼程序中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至少包括律师费、诉讼/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用等。

作者:倪慧,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钟万梅,曾就职于红塔证券、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账号的观点与看法。

如需转载须联系作者并取得授权,要特别注明作者和出处来源!

免责声明:文字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作处理。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更多法律资讯和优质课程的获取,欢迎关注法宝学堂公众号(ID:PKUFBXT)!

债券违约争议解决四:债券交易纠纷中管理人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形?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山东信和律师事务所(债券违约争议解决四)】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45096.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2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