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兑观科技南大智星小编又为大家分享档案管理干货了,本篇分享主要内容为——电子会计档案相关知识讲解。
国家档案局新修订的档案法明确规定了“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这是对电子档案形成和管理要求的高度凝练。
那么结合到我们的财务相关工作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2020年4月3日财政部会计司官网发布了《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答记者问》一文,小编对该文中的相关陈述进行了总结,归纳有以下几点:
电子会计档案主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
P.s.根据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并不符合会计核算和档案管理关于凭证的印制、填开、使用、归档等有关规定,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无论是开票方打印的,还是收票方打印的)不应作为单位报销入账归档的唯一凭证。为此,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提出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单位开展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方案,并重申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内部形成的属于归档范围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能够输出符合国家标准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使用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符合电子档案的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关联的其他纸质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的影响。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者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电子会计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
P.s.元数据,又称中介数据、中继数据,为描述数据的数据,主要是描述数据属性(数据的组织、数据域及其关系)的信息,用来支持如指示存储位置、历史数据、资源查找、文件记录等功能。简言之,元数据就是关于数据的数据,可算是一种电子式目录。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会计档案盒填写范例图(电子会计档案相关知识讲解)】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