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婚律师(这些对离婚冷静期的误解)

 2025-08-10 08:39:01  阅读 420  评论 0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离婚冷静期从试点到现在正式全国实施,一直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离婚冷静期从试点到现在正式全国实施,一直是全民关注的话题。这一规定被部分网友解读为“实力劝退离婚”“一方不想离,婚就离不成”等等,并逐渐演变成立法不真正为民众考虑的说法。

其实大家在担心的始终是,家暴者受害者乃至生命已然受到危险者能顺利离婚吗?

关注离婚权、离婚自由,折射出公民法治观念的进步,但围绕离婚冷静期的一些过度、跑偏解读,也有必要澄清。

这些对离婚冷静期的误解,你有没有?

离婚率到底降低了吗?

2021年5月13日,民政部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离婚数据。这是“离婚冷静期”实施以来公布的首次数据,受此影响,全国离婚登记数量明显下降。

针对不断攀升的离婚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部在离婚程序中增加“离婚冷静期”,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受此影响,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数仅29.6万对,远低于2017年以来各季度数据,环比2020年第四季度下降了超七成,同比2020年第一季度疫情期间的离婚率也下降了一半以上。

此前,除2020年第一季度以外,各季度全国离婚数均在90万对以上,2021年第一季度离婚数仅不到这一数据的三分之一。且从此前的同比变化趋势来看,除2020年第一、二季度外,全国离婚数均为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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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冷静期大家最关心的五个问题

1、为什么要设置离婚冷静期?

民政部统计显示,自2003年起,我国离婚率连续16年上涨,“闪婚”后“闪离”等轻率离婚现象有持续增加的趋势。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且,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2、当家暴等情形遇到离婚冷静期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节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讼离婚中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且,到法院起诉离婚,才是家暴受害者等婚内弱势群体应当采用的正确方式。因为这些情形下,受害者的诉求不仅是离婚,往往还伴随对自身其他合法权益的捍卫。用《反家暴法》等法律为受害者撑腰,才能更好惩恶扬善,捍卫公平正义。

3、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是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的次日起,计算30天。这30天中,男女任一方后悔了,都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如果二人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都没有撤回申请的,男女双方应当在30天的冷静期届满之后的发证期30天内,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证。否则,亦视为二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是否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文是离婚登记程序中引入冷静期制度的法律依据。

换言之,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但是,如果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无法就离婚协商一致,坚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5、冷静期内强行发生两性关系,是否涉嫌强奸?

离婚冷静期内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在此时并未实际解除。因此,双方仍然享有夫妻权利,也应依法履行夫妻义务。但这并不代表一方可以违背另一方的意愿发生两性关系。离婚冷静期内发生两性关系以双方意愿为前提。

若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的,则可以认定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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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的步骤

01.申请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02.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03.冷静期(受理次日起算30天)

(冷静期30天)夫妻任何一方可在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的次日起30天内,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发证期30天)冷静期届满后次日起算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0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05.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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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发证期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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