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春,男,汉族,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瑞丽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参加工作16年以来,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各1次。
李家春从事法制工作10年,作为担负着市局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的民警,他深知“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岗位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以及自己所担负的工作职责,他利用各种机会,借助各种法律书籍,反复不断地学习、研究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等相关规定,做到懂法、守法、正确用法,为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条件。在法制大队工作以来,李家春先后评审4500余起刑事、治安案件,发现并整改不合格案件260余起,为瑞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作为专案组的一员,李家春全力以赴投入到工作中。随着案件的深入侦查,因涉案团伙多在境外,专案组在开展打击工作时存在极大难度。李家春夜以继日地大量查阅法律文书寻找一条新的出路,探寻突破此类案例的途径,经过多方思考,寻求方法,从而进一步加强了证据堡垒。
通过案件的侦办,李家春开创出了一条办理跨国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境外取证的先河,特别是全国跨境黑恶标杆案件“8.29”专案的成功侦破,为全国司法实践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借鉴与参考。同时,他有效总结了侦办跨境黑恶犯罪的经验及法律运用问题,参与撰写了《瑞丽市公安局侦办涉黑涉恶势力境外绑架中国公民系列案件办案指南》一书,为省内涉边州市公安机关侦办此类犯罪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参考、借鉴。
2020年初,新冠疫情发生后,李家春带领预审专班迅速响应、主动请战,及时加入防疫打跨工作中,全面承担起涉疫、偷越国(边)境等案件的预审工作。工作期间,李家春以身作则、冲锋在前、不畏危险,带领专班人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模范精神,连续作战、日日夜夜地奋斗在第一线。截至目前,他带领预审专班共办理280余件案件。
因瑞丽地处祖国边境,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李家春始终奋战在第一线,为建设平安瑞丽增砖添瓦,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入警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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