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截至2021年3月15日,市委7个巡察组统一集中进驻完毕,十三届沈阳市委第九轮巡察全面展开。本轮巡察将对13个区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党组和8个区县(市)检察院党组开展提级巡察, 对区县(市)教育、土地房屋征收系统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本轮巡察安排,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集中进驻三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举报网站、电话及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6月15日。
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巡察区县(市)土地房屋征收系统
举报电话:17341001008
市委第二巡察组:
巡察区县(市)教育系统
举报电话:17341001002
市委第三巡察组:
巡察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铁西区人民检察院、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新民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17341001003
市委第四巡察组:
巡察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法库县人民检察院、康平县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17341001004
市委第五巡察组:
巡察和平区人民法院、沈河区人民法院、铁西区人民法院、于洪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7341001005
市委第六巡察组:
巡察皇姑区人民法院、大东区人民法院、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法库县人民法院、康平县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7341001006
市委第七巡察组:
巡察浑南区人民法院、苏家屯区人民法院、辽中区人民法院、新民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7341001007
市委巡察组每天受理举报电话时间:8:00—20:00
举报网址:
http://swxcb.zfsjjd.gov.cn/portalFront/reportWay
邮政信箱: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市委巡察办
邮政编码:1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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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廉洁沈阳
编辑:黄晴
出品: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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