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案例分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案例)

 2025-08-10 17:18:01  阅读 881  评论 0

摘要:★机密XXXX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采购范围与决策管理第三章 比质比价采购第四章 价格监督第五章 质量检验与监督第六章 采购过程管理第七章 物资出入库管理第八章 其它事项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XXXX工程建设集团有

★机密

XXXX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采购范围与决策管理

第三章 比质比价采购

第四章 价格监督

第五章 质量检验与监督

第六章 采购过程管理

第七章 物资出入库管理

第八章 其它事项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XXXX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集团)的采购行为,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工作,使采购过程中的决策管理、价格监督、质量检验等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做好成本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AB集团所有办公用品、施工设备及机具、施工材料、实验设备和测量仪器的采购行为。

第三条  采购原则:

对于办公用品、零星机械配件、小型设备、小宗建材、油料等金额不大的物资实行比质比价的方法进行采购。对于钢筋、水泥、沥青、沙石等主要施工材料、大型机械设备以及数量比较大、金额较高的物资具备招标条件的,实行招标采购或从厂家直接进货。

第二章 采购范围与决策管理

第四条 所有采购行为分为采购部采购和自行采购两种。

第五条 采购部采购的权限:

AB集团公司机关各部门、项目部(区外工程除外)所需大宗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装订机、大宗耗材等)、大型机械设备、钢筋、水泥、沥青、沙石等主要施工材料均由采购部统一采购。机关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由各部门填写需求计划,报综合管理部批准后,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确定编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项目(区内工程)上所需的材料等,必须由各项目部填写需求计划,报采购部,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项目上所需的施工设备等,必须由各项目部填写需求计划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根据公司各个项目所需设备和公司目前设备状况制定设备采购或设备租赁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所采购的机械、设备及材料,经营管理部、项目部根据施工要求,可建议性的提出供货商及采购品牌。最终确定供货商及采购品牌,由采购部会同主管领导商定。

第六条 自行采购的权限:

一般办公用品、小型耗材必须先在库房提货,单次采购总价大于等于500元的由采购部统一采购,单次采购总价低于500元的,综合管理部可自行采购。零星机械配件、小型建材在库房无存货的情况下,单次采购总价大于等于1000元的由采购部统一采购,单次采购总价低于1000元的,由设备管理部自行采购。各项目部使用的小型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必须先在库房提货,库房无存货,工程急需的,可按单件不超过10000元,批量不超过50000万元自行采购。项目(区外工程)上所需的材料等,由项目部自行采购。

第七条 公司购买主要原材料、机械设备等金额较大的物资,必须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会议或其它形式实行集体决策,增加透明度。

第三章 比质比价采购

第八条 严把进货渠道关,在比货、比价、比信誉、比售后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定点采购。

第九条 采购部要广泛收集所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信息变化情况。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前提下,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对金额大的物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尽量实行招标采购或从厂家直接进货。

第十条 对零星机械配件,小型五金机电、建材、润滑油等常用物品,设备管理部可确定两个定点供货单位,根据比质比价的原则,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以便在市场竞争中,使我公司有效的降低采购成本。供货单位一经确定,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要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等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 对办公用品,综合管理部应会同采购部确定两个定点供货单位,根据比质比价原则,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进货,降低采购成本。供货单位一经确定,使用部门、采购部门要及时掌握其质量、价格、信誉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调整。

第四章 价格监督

第十二条 加强对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的监督,各级管理者对其审批的物资采购负有审查、监督责任。

第十三条 机关各部、各项目部自行采购材料后,详细制表,报采购部,采购部对各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实行价格总监督,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十四条 申请采购单在总经理最后签批后,财务部对需采购的物资事前进行价格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采购部要在上级审核的价格内进行采购。

第十五条 采购后财务部对采购的主要物资的单据价格进行再审核。发现未在审核价格内进行采购的,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由主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财务部要及时了解、掌握主要采购物资的市场价格,对其审核的物资采购价格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 质量检验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严把进货质量关,所购材料需要检测试验的,其质量以试验部门做出的质量检验报告为准,做到每批材料都有检验报告单,对不符合试验技术要求的材料,采购部要及时将情况上报主管领导,同时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或退货事宜。对采购部购买的一切材料,各使用单位有权进行全面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采购部联系,杜绝不合格的材料验收入库。

第十八条 对本公司不具备检测条件的所购物资,可由试验室委托相关外部单位进行检测。大宗物资必须要求供货单位出具由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第六章 采购过程管理

第十九条 对需要招标采购的材料、机械设备,由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由总经理安排成立招标工作组根据采购材料、机械设备的特点,临时组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评标,评标人员采取不固定的方式进行组合。

第二十条 采购部对每次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资料保存,凡参与招标人员对招标有关事项严格保密,工作人员不得将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情况私自泄漏。更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一条 材料、机械设备如需在外地进行考察订货的,由总经理决定并亲自或委派分管负责人带组前往。

第二十二条 采购部采购钢筋、水泥、沥青、沙石等大宗施工材料时,必须有采购部至少两人参加谈判定价,最终购买价由采购部会同主管领导商议决定。

第二十三条 采购部采购施工设备、实验设备和测量仪器,在与供货商谈价时,必须有采购部和设备管理部或技术质量部人员参加谈判定价,最终购买价由采购部会同主管领导商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一切外购的材料、机械设备,采购部均应严格按批准计划采购,如有变更或追加计划,按书面通知执行。杜绝盲目购进物资,增加库存。

第二十五条 分期付款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部每月初编制分期付款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后由采购部按审批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完成分期付款。

第二十六条 公司采购的一切物资,在最后一笔款支付前,采购部必须向供货商索要发票,由采购部审核结算报财务部。

第七章 物资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 采购部负责验收、管理调拨所购物资,采购部应经常与使用部门保持联系,了解物品的使用情况,管理控制库房,迅速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

第二十八条 材料库管理员应积极配合采购部、经营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做好每月的盘点对帐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第二十九条 货物入库必须严格检验,根据购买的数量及规格,检查货物的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入库。货物入库时要分类码放整齐,保持物品的完好无损,存放合理,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登记有关帐卡。

第三十条 发货时要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领货手续不全不予发货,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发货,需得到总经理的审批方可出库。发货后要及时按发货单办理物品的出库手续,登记有关帐卡。

第三十一条 物品进库后由于保管不当及发放混乱造成的货损货差,其损失金额由材料库管理员承担,并通过会议决定,在工资中扣除损失金额。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经常用品应保持适量库存,以降低多次采购成本,但库存不能太多,以免积压浪费。

第三十三条 各项目部由于自身施工材料计划不当,施工结束,工程剩余物资材料由采购部回购,项目部不得自行处理。采购部门应根据物资情况拟定回购价格后方可验收入库(未经加工过的钢材按原调拨价80%-85%折价入库,沥青包装完好的按原调拨价75%-80%折价入库,水泥属季节性物资,按调拨价40%折价入库,其余加工过的钢材和经过使用,但还可利用的旧物品,为不造成资产流失,可按帐外物资登记入库)。

第三十四条 爆炸物品的管理:

各项目部根据工地施工情况编制爆炸物品(炸药、雷管、导火索等)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工程完工后此类物品的剩余,避免增加保管、运输上的困难。如出现此类物品剩余必须和当地公安部门妥善解决退回或其他处理。

第八章 其它事项

第三十五条 采购部人员应做到各负其责,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积极配合好公司的整体工作。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人员,一经查证属实,立即给予调离岗位或解聘、除名等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损害企业利益的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采购部负责修改。

第四十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注:该制度摘自水木知行管理咨询公司客户案例(赵国军作品),经处理和删改。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采购管理案例分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案例)】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55370.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45秒, 内存占用1.93 MB, 访问数据库23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