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退还诉讼费,同时申请强制执行。
#法海说法#
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烦恼:在起诉的时候预交了诉讼费,然后判决书判决胜诉了,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但是对方没有钱,那么,不用说对方履行法律义务了,连这个付出的诉讼费都收不回来。
这样其实很难保证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利益的积极性。毕竟有些债可能是死债,能要回来钱的可能性不大,但这其实也是对债务人的一种纵容。
这个问题从2015年开始有了解决的办法,根据2015年开始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07条的规定,胜诉以后可以直接申请法院退还预交的诉讼费。
而相应的诉讼费用,由法院直接向败诉方执行。当然如果案件是调解、撤诉处理的,或者是原告自愿个人承担了,这个是除外的。
第二百零七条 判决生效后,胜诉方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应当退还,由败诉方向人民法院交纳,但胜诉方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败诉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当事人拒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这个落实还是有难度的。因为根据诉讼费用的相关缴纳规定,法院的诉讼费是收支两条线的,也就是说诉讼费是直接交到财政的账户,而退费与否也需要经过财政部门的相关的程序,而不是由法院直接就可以退了。
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了,从2006年就已经开始施行了。在这之前,要申请执行的话,也是由申请执行人预交执行费的。
根据2006年开始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费(包括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也就是说,在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你就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带着生效的裁判文书,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行了。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申请执行之后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了,这个债务跟着对方一辈子。二是无论任何时间只要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都可以申请执行。这包括微信、支付宝、股票里面的钱,包括工资薪金收入等等所有的财产。包括对方退休以后的退休金。三是可以限制对方高消费,给对方的生活造成很多的不便,不能坐高铁、飞机等等。四是如果对方存在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行为,可以追究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当然,在整个的过程中,你也尽量打听对方的财产情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立即提供给法院。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案件撤诉诉讼费可以退吗(官司赢了)】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