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案例(新余一男子酒驾酿成车祸)

 2025-08-10 19:09:01  阅读 649  评论 0

摘要:刚刚曝光!新余一男子因这事被判刑,还有……酒驾醉驾的危害,想必大家都清楚,可是有些驾驶人却不以为然,仍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最终出了事故,追悔莫及。案例警示2021年2月9日17时30分许,驾驶人姜某军酒后驾驶赣 K6***8号小车在新余市某路段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廖某

刚刚曝光!新余一男子因这事被判刑,还有……

酒驾醉驾的危害,想必大家都清楚,可是有些驾驶人却不以为然,仍抱侥幸心理酒后驾车上路,最终出了事故,追悔莫及。

案例警示

2021年2月9日17时30分许,驾驶人姜某军酒后驾驶赣 K6***8号小车在新余市某路段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廖某根驾驶的两轮电动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廖某根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姜某军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之后交警高新大队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姜某军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姜某军如实供述了其违法犯罪事实。

经鉴定,姜某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9.0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交警高新大队依法认定,姜某军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廖某根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案发后,姜某军赔偿了被害人廖某根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日前,驾驶人姜某军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姜某军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望大家吸取血的教训,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新余交警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交通肇事罪案例(新余一男子酒驾酿成车祸)】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2056482.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338秒, 内存占用1.91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