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多风险,如果职工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受伤或身亡,应当如何申报工伤,申报工伤的流程是什么?单位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承担哪些责任?
以下为明确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与员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员工能否申请工伤认定的先决条件。若未签订劳动合同,须尽快提起劳动仲裁,以仲裁裁决的方式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一般实践中,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多种多样,如:工资条、工资卡、门禁卡、工作服、录音、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
当然法律还规定几种出于保护弱者的目的,不以劳动关系为决定前提,即可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形,本文暂不讨论。
1、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A工伤申请时限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B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地点
一般是在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若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在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
2、提交申请材料(可在网上搜索当地的人社局,一般会罗列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3、是否受理决定
a、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b、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不予受理通知书》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最终裁决撤销,可要求人社局根据裁决作出受理决定。
4、工伤认定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应在60个自然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厦门人社局承诺在24个工作日内办结。
5、救济途径
对工伤认定决定结论不服的,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最终裁决撤销认定结论,则人社局将根据裁决重新作出认定结论。
1、鉴定范围和条件:
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伤残等级鉴定申请受理地点
以厦门市为例: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厅25-26号窗口
3、提交申请材料(可在网上搜索当地的人社局,一般会罗列所需提供的材料目录)
4、等待通知,参加鉴定
收到通过后,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治疗期间的完整病历、片子、报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诊断资料,按时参加鉴定体检。
5、法定时限:
自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90个自然日。
厦门承诺时限为21个自然日,特殊情况31个自然日。
6、救济途径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发生工伤后,工作地和参保地为厦门的读者可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 ,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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