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去机场接无锡飞过来参加“读名著,说刑辩”惠州西湖自由谈的张幸律师,途中聊到“个人所”的问题。我明确对“个人所”不太认同,这种“小农经济模式”,真不不适合网络化时代的现代法律服务环境。“个人所”有3个难题是发展困境。如果不能克服这些困境,“个人所”很容易逐渐边缘化甚至泡沫化。

“个人所”最大的弊端是抗风险能力弱,整个律师事务所高度依赖某位律师,一旦这位律师出现一些情况,整家“个人所”都不可避免“崩盘”。这些年经常出现一些“个人所”因为主任“出事”而“死亡”的新闻,你让别人如何相信你会长期存在?
“个人所”很难有单位品牌,更多是“个人品牌”,例如迟夙生、朱明勇、惠君琦等人,我们都知道他们是知名律师,但他们分别在那一家律师事务所反而不太清楚。这家“个人所”只有个人品牌没有单位品牌,这就让整个律师事务所只能跟着“个人品牌”走,其他的律师要么加入这些品牌律师团队,要么只能选择离开。你长期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如何“栽种梧桐树,引得凤凰来”?
“个人所”没有合伙人,这就意味着品牌律师带的徒弟再优秀,都不可能给合伙人的名份。这就意味着“个人所”招徒弟,只能找“胸无大志”的普通徒弟,他们可以依赖品牌律师。如果遇上优秀的徒弟,他们一旦成熟了必然“飞走了”,人家凭什么长期跟着你只能做个“配角”?
“个人所”只有一位“老板”,你需要“事无巨细”都去处理,各种事务甚至没人可以商量。“乾纲独断”看起来“很爽”,但遇到事情都没人帮你出主意甚至没人帮你纠错,你就知道“很爽”的背后其实是“很烦”。“合伙所”有几名“老板”,他们有事可以商量,尤其是各种开会、考核事务众多,经常要求主任、副主任或合伙人参加,“个人所”你能如何“分身”?几个人分担日常事务,与一个人独自面对日常事务,这差别太大了。律师的本职工作是办案,但你“个人所”的律师大量时间用于行政事务,你还有多少闲暇可以享受生活?
这几年我们城市就出现过“个人所”的骨干律师被某大所“挖走”,而不得不关停的现象。一家“个人所”的骨干律师本来就很少,再被“挖走”如何几个,继续生存下去?那些“合伙所”既能给优秀的年青律师上升空间,又能避免整家律师事务所极不合理的“高度依赖”某个人,这才有健康发展。
我早年劝说“南毒王”惠君琦律师“带徒弟”时就说过,一则你有大量的案件需要助手帮你处理琐事,你的聪明才智不能浪费在一名普通律师甚至一名律师助理都能处理的日常事务上;二则你的办案技术需要传承下去,需要年青律师继承和发扬你的办案技能;三则“独乐乐,孰与众乐乐”,培养优秀的弟子也是一种快乐,甚至不亚于你自己办案的快乐。
至于一些人担心“带徒弟”很容易“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则认为一则你需要找一些品格不错的徒弟,至少“没有坏心思”,切不可象《连城诀》中铁骨墨萼梅念笙那样教3个心狠手辣弑杀师父的徒弟;二则你需要自己不断进步,就象《倚天屠龙记》中的张三丰一样,自己永远领先徒弟;三则你需要给“徒弟”立规矩,例如给他们的分成必须严格按照规则,你可以额外给一些奖励,但不能自认为可以与你“一般无二”。
我更喜欢在一家大的律师事务所,有自己的核心团队,这才能享受着“大所”的平台便利,又能保持核心团队的高效服务。我拍档章利兵律师的“核心团队”八九名执业律师,这俨然是一家“个人所”的规模,却留在当地数一数二的“百人所”平台,这才是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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