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昂律师事务所怎么样(三观不同)

 2025-08-11 00:09:01  阅读 776  评论 0

摘要:离婚时,没有什么比能在婚姻结束中争取到更大的利益,更让人减轻痛苦了,下面一例离婚案件帮助,此案件中当事人要求离婚,并希望获得婚生子抚养权,那么最终结果如何呢?原告:王某,女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律师,北京中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于某,男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北京

离婚时,没有什么比能在婚姻结束中争取到更大的利益,更让人减轻痛苦了,下面一例离婚案件帮助,此案件中当事人要求离婚,并希望获得婚生子抚养权,那么最终结果如何呢?

原告:王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律师,北京中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于某,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北京市xxxx事务所律师

三观不同,感情薄弱,女方想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能否如愿?

原、被告2012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于2015年1月生育一子于某1。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之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双方在结婚以后便矛盾不断。原告整个孕期都没有被告的关怀和重视,孩子出生后,双方对孩子的责任承担、抚养、教育投入等观念均不同,经常因各种家庭琐事争吵,被告从不积极想办法缓解矛盾,现被告不仅不对原告的付出加以理解、体谅,反而无视原告抚养孩子的不易,频繁不回家,对孩子、对家庭不管不顾,丝毫没有尽到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婚姻生活难以为继,故现诉至法院。

原告诉求:

诉讼请求:1.离婚。2.婚生子于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4500元至于某年满18周岁止。

三观不同,感情薄弱,女方想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能否如愿?

被告答辩:

被告辩称,同意离婚,要求孩子由我抚养,原告多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不适合抚养孩子,我在部队工作,收入稳定,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我的父母年纪都比原告父母年纪小,他们的教育水平,工作水平都比较高,能够帮我照顾孩子。如果我抚养孩子,要求原告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另原告现在居住的东城区平房是原告父母的,2017年6月份进行翻建,当时向我父母借款10万元我认为是原告个人向我父母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告应该返还,我要求法院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如果孩子由原告抚养,我同意最多每月支付抚养费2500元。

法官观点

现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婚生子现由原告照顾,结合被告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方便孩子上学、生活的实际需求,婚生子现阶段以由原告抚养为宜。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就抚养费,原告未就婚生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花销提供充分证据,考虑到婚生子年龄、学习状况以及被告收入,抚养费以每月3000元为宜。就被告所述其父母向原告转账的10万元款项,一则被告不认为该笔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则原告对借款的性质不予认可,且该笔款项系用于原告父母房屋翻建,该笔款项所涉法律关系主体并非原、被告两方,本院对此在本案中无法处理,各方可另行解决。

三观不同,感情薄弱,女方想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能否如愿?

判决结果:

一、准原告王某与被告于某离婚

二、婚生子于某1由原告王某抚养,被告于某自二〇二○年十一月一日起每月五日前支付抚养费三千元,至于某1年满十八周岁止。

三、驳回原告王某、被告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今结婚越来越谨慎,离婚越来越普遍,其实很多当事人都应该反思在婚姻中的所作所为,反观自己是否有做好一个丈夫或妻子的角色,希望每个当事人都能审视自己的婚姻,然后做出合理决定,当然如果您真的需要帮助,可以随时私信,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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