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清单发布)

 2025-08-11 07:09:02  阅读 197  评论 0

摘要:近日,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肇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的通知↓↓↓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

近日,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

《肇庆市文化市场

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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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肇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自2022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至2027年7月14日止。有效期届满前根据实施后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7月8日

17项免处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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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肇庆市文广旅体局

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激发文化市场活力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广东省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肇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出台《清单》是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全面认真学习领会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优化执法理念,激发文化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现将《清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清单》的背景和目的

01| 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的需要。

遵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清单》对17项初次发生、情节轻微、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后果轻微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给予当事人改正机会。制定《清单》是完善与创新监管、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宜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分级分类优化完善监管内容、方式、频次、规则和标准的重要举措之一,通过给予轻微违法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改正机会,为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的生存环境,从而激活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服务法治肇庆建设动力。同时也是提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水平,避免执法简单化的重要方式。

02| 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需要。

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强化了过罚相当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没有主观过错不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罚,以及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也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要求,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实际制定发布多个领域的包容免罚清单。制定《清单》通过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03| 顺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清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推动社会和谐。

二、制定《清单》的主要上位法依据

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02|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03| 有关上级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号)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

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

5.《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我局从日常常见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中挑选出17项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的事项,比如未在显著位置悬挂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未将许可证置于营业场所明显位置或未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等,未悬挂警示标志、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等,形成了《清单》的具体事项内容。

对于清单中的行为,依法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发现之日前两年内第一次发现实施此项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此种情形下,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予以处罚。

针对《清单》事项,给予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的机会,充分体现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精神,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 编辑 邹泳琪

◆ 二审 易奇志 李纯

◆ 终审 刘伯明

肇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广旅体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2289173

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纪委举报投诉电话:278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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