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在G234段实施“大货车靠右行使”管控及电子抓拍处罚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整治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G234国道灵寿路段施划中重型货车靠右侧车道行驶标线和道路交通标志设施,实行中重型货车靠右侧车道通行管理。将会通过电子警察对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车辆进行抓拍处罚(违法代码6023,罚款100元)。
一、“货车右行”管控路段:
G234兴阳线起始628.79公里处至终止645.252公里处,总长17.805公里。
二、电子抓拍设备点位:
1、G234兴阳线K631+970m西孙楼卡口
2、G234兴阳线与正南大街(检测站道口)
3、G234兴阳线K638+900m漂里卡口
4、G234兴阳线K641+180m西外环卡口
三、开始实施时间:2020年9月14日
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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